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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党校科研诚信建设根基
2022-07-30

日期:2020-07-28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白亚鹏

        科研诚信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石,是优良学风的重要体现。作为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一支重要的方面军,党校必须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要通过科研管理创新,着力营造求实、严谨、创新的科研氛围,推动科研工作者牢固树立科研诚信意识,积极践行科研诚信理念,使党校科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把准科研管理方向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党校科研和决策咨询要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党校不是一般的学校,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科研管理中强化政治属性、突出政治领航、严明政治纪律,坚守党校姓党这条政治红线。科研诚信与科研管理密切相关,党校科研管理既应抓科研“量”的增长,又要重视“质”的要求;既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又要严惩科研失信行为;既要加强激励,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更要强化约束,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科研管理体制,努力从根源上消除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诱因。

  加强科研全过程管理

  科研工作是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基础支撑。《条例》明确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创新科研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党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必须强化对科研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增强不想失信的自觉。通过举办理论研讨会、座谈会、道德大讲堂等形式,组织教研人员围绕科研诚信进行研讨,明确科研失信带来的后果,引导教研人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科研诚信意识,加强学术自律,恪守科学价值准则和科学精神,脚踏实地潜心研究,坚决杜绝科研造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以科研诚信推动科研创新。

  强化科研管理力度,筑牢不能失信的堤坝。严格要求科研课题负责人制订“课题实施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过程管理,实行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制度、课题结项预评审制度和课题年度总结评估制度。制定党校(行政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细则,在项目立项时,要求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学术规范,在研究过程中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研究成果经得住检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遵守学术规范和科学道德准则,拥有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人员,在课题立项、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构建不敢失信的机制。科研主体一旦有失信行为,必须及时严肃问责,让失信者承担必要的失信成本,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建立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在科研项目、科研奖项、成果鉴定等科研活动各个环节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对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已发生科研失信行为的主体,将其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终止项目执行、撤销获得的奖励,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对科研失信行为形成震慑。

  打造科研管理新格局

  党校人应旗帜鲜明讲政治,忠实践行科研诚信,树立和维护党校人最讲政治最守纪律最懂规矩的良好形象。科研管理部门要从三方面着手打造科研管理新格局,为党校人坚持科研诚信、提高科研水平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建立健全科研服务管理制度。在制定科研规划时,充分考虑教研人员的科研状况和能力,把单位要求与教研人员实际能力相结合,形成切合实际的课题管理办法。探索实施“规范、精准、细致”的精细化课题管理模式,对课题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成果推广、建立卷宗等各个环节进行约束和考核,让教研人员明白课题研究应当“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优化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对于职称评审和评奖评优工作,在考核发表论文和立项课题的数量、级别等量化指标基础上,还应综合考虑科研成果的实际影响力,形成更加符合科研发展规律、教研人员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建立服务于教研人员创造性活动的科研管理机制。

  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的理念,充分考虑教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科学合理地为教研人员“松绑减负”。提升管理服务队伍素质,打造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的科研管理服务团队,为科研诚信保驾护航。针对科研管理和服务的特殊性和内在规律,开发与利用好科研管理软件,实时跟进项目进度、调配科研资源,适时提醒教研人员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科研失信。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在职称评定中,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建立科学的科研工作绩效评判标准,营造良好的科研导向和环境,促进形成精品科研。在科研经费管理中,与财务部门加强协调,帮助教研人员处理好科研经费使用进度与科研完成进度协调的问题,让教研人员安心、诚信搞好科研。在监督管理中,密切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在尊重教研人员自主性基础上,综合研判研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和失信行为,及时对教研人员进行提醒和制止,避免出现严重的学术失信行为。

  〔作者单位:云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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